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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2022年MBA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021-09-28 16:42 | 太奇MBA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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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财经大学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财政部和北京市共建的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211工程”建设和首批“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长期以来,学校秉持“忠诚、团结、求实、创新”的校训,传承“求真求是,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了15万余名各级各类高素质人才,被誉为“中国财经管理专家的摇篮”。
 
  1
 
  招生类别和规模
 
  普通计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647名
 
  (含产教融合项目硕士200名)
 
  普通计划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700名
 
  (含产教融合项目硕士100名)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定向就业
 
  所有招生类别的招生规模仅供报名时参考,录取时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规模,综合考虑生源状况和学校学科发展需求进行调整。
 
 
  2部分专业特别要求
 
  法律(非法学)专业:除符合简章基本要求以外,还须之前在高校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法律(法学)专业,除符合简章基本要求以外,还须之前在高校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
 
  在港澳台地区或境外已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
 
  须在录取当年研究生入学前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获得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校验不通过,已毕业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生提交在学证明材料和预计2022年7月可毕业证明材料即可。
 
 
  3研招网报名
 
 
  预报名阶段:2021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
 
  正式报名阶段:10月5日—10月25日,每天9:00-22:00。两阶段报名均有效。
 
  报名资格确认:确认方式为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报考点选择:
 
  中央财经大学报考点(以下简称北京考点)是设在北京市报考中央财经大学的唯一报考点,考试地点分为学院南路校区和沙河校区。
 
  北京考点仅接收以下四类考生作为报名资格确认和考试地点:
 
  ①报考中央财经大学的北京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含北京高校第二学士学位在读生,报名资格确认时须持有效学生证明);
 
  ②报考中央财经大学的具有北京户籍(含集体户)的往届考生(报名资格确认时须持有北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或家庭户口本原件);
 
  ③报考中央财经大学的不具有北京户籍但在京工作的在职往届考生(在京工作限定为(1)考生网上确认时必须在京工作,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单位须在京工商注册或合同中注明工作地在北京,(2)且报名当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均不含补缴)。报名资格确认时须提供(1)处于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2)工作地点在京证明和(3)2021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均不含补缴)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如须提供其它材料,将会在报考点公告中后期列示。
 
  ④报考京外高校的中央财经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资格确认时须持有效学生证明)。
 
 
 
  4初试考试
 
 
  初试考试时间:
 
  2021年12月25日-26日
 
  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1年12月18日-12月26日
 
  初试各专业考试科目详见硕士招生专业目录(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5复试考试
 
 
  统考复试时间:预计在2022年3月-4月进行,包括笔试、面试等,实行差额复试
 
  如受疫情影响,学校可取消或调整复试的笔试考核方式。
 
  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的统考考生,复试时还要进行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加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上述内容均以届时公布的复试录取办法为准。
 
 
 
  6大类招生
 
  院内大类招生:
 
  金融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
 
  商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
 
  经济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
 
  法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所有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学术型专业
 
  政府管理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
 
  社会与心理学院社会学类学术型专业
 
  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所有专业
 
  统计与数学学院的所有经济类学术型专业
 
  跨院大类招生:
 
  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和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两个招生学院所有学术型专业
 
 
 
  7人事档案与协议签订
 
 
 
  非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至迟于入学报到时将人事档案调入中央财经大学,未按要求调入者,取消入学资格。
 
  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须于正式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未按要求签署者,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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