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2年MBA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1-09-28 15:37 | 太奇MBA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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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②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一
网上报名
所有报考人员都必须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时需按照规定选择报考点:在京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及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165)报名,在外埠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报名,按照报考点的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提交报考点核验。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
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时间:具体见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及报考点公告。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提供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
其他
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考生应当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应届本科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往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证书者一并提供);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对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予复试。
以应届本科生资格报考的考生,录取后需在入学报到时提供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
初试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教育学)、体育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教育学专业基础、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08计算机专业基础综合。其他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
初试时间安排:
·12月25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5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6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6日下午业务课二
二
复试
复试时间: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确定复试时间,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公布。
复试内容:一般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复试。综合复试将采取面试+专业知识综合测试。复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复试比例及权重: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初试、复试权重等由各院系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实际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并公布。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在复试的同时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和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协议书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学习方式与学制
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学制为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2-4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5年。
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
学费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凡被我校录取的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我校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教委、财政局审批的学费标准收取学费,具体见下表。
二
奖助学金
同时,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水平及待遇标准,我校将大幅度提升奖助经费投入,建立健全多元奖助,如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生助研金、研究生科技创新扶持奖励基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具体为:
国家奖学金:按国家及学校文件评选,奖金20000元/人。
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分为不同的等级,分别为12000元、8000元、6000元,具体见下表。
国家助学金: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生全部享受6000元/年的助学金。
研究生科技创新扶持奖励基金:资助部分优秀硕士生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与访学、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等。
三助金:学校设立“助教”、“助管”、“助研”岗位,研究生根据实际情况申请,“三助”岗位酬金按月计算。
设立的其他各种奖学金,比如冯景兰奖学金、郝诒纯奖学金、翟裕生奖学金、赵鹏大奖学金、地球化学人才奖学金、中国石油奖学金、希尔威矿业奖学金、李四光优秀学生奖、木村四郎雄教育奖优秀学生奖等。
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的学费及住宿费,可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或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具体实施办法参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20〕112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7〕82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21〕64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科技创新扶持奖励基金管理办法(中地大京发〔2015〕72号)。
公派留学和硕博连读培养
我校自2007年起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领域,每年选拔约70-80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和联合培养。有关公派留学详情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主页在“研究生培养”栏目中查询。
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学术型硕士生,可以在一年级期间申请硕博连读培养。
住宿安排
全日制研究生除MBA、定向就业及定向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在职硕士研究生外,学校可统一安排住宿,并根据住宿条件收取住宿费。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